请选择 进入手机版 | 继续访问电脑版
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Discuz! 官方站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Discuz! X 最新研发动态 通过这个窗口,关注跟踪我们的研发进展 Discuz! 开发技术文库 - 给官方提建议

Discuz! X3.0 正式版下载 帮助网站实现一站式服务 下载 - 安装 - 常见问题 - 讨论 -

X3十佳模板,给网站换上靓装! - Discuz!金牌课程 2013第八届中国互联网创业者(站长)大会圆满结束 站长淘金之旅

搜索
查看: 88586|回复: 285

论坛新货币“贡献”启用公告(4.18更新)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3-1 11:2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陨落的火箭 于 2012-4-23 16:34 编辑

       为了进一步促进官方论坛站长反馈建议的收集,让更多地站长的智慧体现在未来我们的产品中;同时促进站长间运营经验的交流与分享,帮助更多地站长少走弯路。从本周起官方论坛将采用新的货币“贡献”来奖励经常提出优质建议,分享可借鉴的运营经验的站长。
     
      同时官方论坛将陆续放出贡献兑换的奖品,包括站长杂志,虚拟主机,官方PR=8的友情链接,专家运营指导,QQ公仔,QQ会员,Q币,千斤顶道具等重磅奖励,兑换页面地址为点此前往

贡献的获取途径如下:


1.用户在Discuz! 发展建议版块发表主题可以获得贡献,具体标准如下,具体奖励操作将由管理员以及版主共同执行:
    1)有自己比较独到的见解,篇幅较长,图文并茂并得到较多站长认可的建议,+10点贡献

   2)积极参与,能够结合产品现状提出具体的改进建议,并有一定地参考性,+5点贡献

   3)热心参与,能够提出自己的想法,+2点贡献

2.用户在站长交流版块参与分享可获得贡献,具体标准如下,具体奖励操作将由管理员以及版主共同执行:
   1)参与官方或者版主组织的站长交流活动,篇幅较长,用心分享,经验得到其他站长认可以及版主推荐的,+10点贡献

   2)用心分享相关运营经验或者网站如何克服碰到的困难,+5点贡献

   3)积极参与官方或者版主组织的站长交流活动,+2点贡献

3.每日管理员以及版主可发放的贡献有上限,同时贡献不支持充值以及转账.

4.具体的贡献获取方式以及标准会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调整;


同时我们也将进一步明确违规惩罚的机制,具体的规则如下:

1. 用户在发展建议版块发表建议时不能指出具体问题,一味地抱怨将会被违规登记,累计3次违规将会被禁言1个月;

2.用户在发展建议版块回复主题帖时内容为纯链接的广告时将会被删除并被违规登记,累计3次违规将会被禁言1个月;

3.用户在发展建议版块发表主题帖为违法信息时,将被直接永久封号;为纯带链接的广告将会被删除并被违规登记,累计3次违规登记将会被禁言3个月;

4.用户在站长交流版块发表链接交流、SEO、软文的将会被删除并被违规登记,累计3次违规等级将会被禁言1个月;

5.用户在站长交流版块发表违法信息时,将会被直接永久封号。
  

    今天算是给大家做个预热,想拿各种给力奖品的站长从今天开始就不要矜持了,赶紧把自己独到的看法或者压箱底的运营经验分享出来吧!!


评分

11

查看全部评分

本帖被以下淘专辑推荐:

发表于 2012-5-29 19: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换了老板  
老马就QB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2-5-28 09:27:5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27 17: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先顶起来慢慢看撒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27 13: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 支持下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25 13: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娱自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23 10:25:3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啥用不了,不能发帖,不能加个性签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22 17: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贡献积分有啥用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22 16:06:2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下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21 18: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实验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21 12: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不错,这个东西很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北京康盛新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京ICP证110024号|京网文[2011]0019-007号|北京公安备案:1101082242  

GMT+8, 2013-5-25 05:25 , Processed in 0.080818 second(s), 15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